关于2016级毕业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
2019年11月1日,我院召开了关于创新创业学分认定会议,本次会议由副院长郑鹏主持,参与人有副书记于洋,各教研室主任,创新创业指导教师。本次会议首先讨论通过2016级部分毕业生创新创业学分的申请,其次针对创新创业学分认定过程中存有疑议的申请材料评议是否给予认定。
报告会上,创新创业小组对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进行了补充,学生创新创业应具备一定的理论知识和结合自身的实践经验,同时要求学生具备创新意识和创业精神。在此基础上,要求学生对自己有一定的认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以及自身的长处,选择适合自己的创业方向。根据学生所从事的相关工作和发表的论文,以及参与的学科竞赛、科学研究、发明创造、自主创业社会实践等一系列相关活动进行学分认定。
通过本次会议,不仅激发了学生创新创业的新思路,而且还可以解决工作中遇到困难,更为自身将来的发展拓展了道路。当前,国家正在推进整个社会教育现代化的发展,作为排头兵的我们更有责任和义务去主动提高自己创新创业的能力。
经济管理学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