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研究生部2008年遴选硕士生导师的通知
双击自动滚屏 发布时间:2008-11-6 11:15:21 阅读:439次
大连水产学院研究生部
水研发[2008]23号
关于大连水产学院2008年遴选硕士生导师的通知
各院(系):
为进一步加强硕士生导师队伍建设,适应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需要,我校拟于12月上旬进行新一轮硕士生导师遴选工作。遴选工作依据《大连水产学院硕士生导师遴选办法》(附件1)进行。
拟申请硕士生导师资格的教师,请登录研究生部网站(网址:http://yjs.dlfu.edu.cn)查看“关于大连水产学院2008年遴选硕士生导师的通知”,下载相关附件,并填写《大连水产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附件2)。申请表中的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按照《大连水产学院2009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3)填写。
根据《大连水产学院硕士生导师工作细则》第二十条规定,已具备硕士生导师资格的教师,如要从所在学科、专业转到另一学科、专业,应由个人提出申请,填写《大连水产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经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并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部。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后,与新遴选的硕士生导师一并公布。
根据《大连水产学院硕士生导师工作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新调入我校且在原单位已具备硕士生导师资格的教师,一般情况下需重新申请参加导师的遴选,通过后方可确认。对于特殊引进的学科带头人、主持国家级科研课题或有国家级奖项的导师,可由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确认其在某硕士点的导师资格,并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备案。
根据《大连水产学院硕士生导师工作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在某硕士点连续三年未招收硕士生的导师,拟继续在该硕士点担任导师,需要重新填写《大连水产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以确认其导师资格。
请各院(系)认真组织安排本次导师遴选工作,于12月5日前将签署好意见的申请表(一式2份)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报到研究生部,并将电子版申请表发送至xkb@dlfu.edu.cn。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代表论著3篇(如著作,提交首页、目录、出版号等页面即可)、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
联系人:吴立新
联系电话:0411-84763630(办公室),81192687(小灵通)
大连水产学院研究生部
2008年11月3日
本文来自: 雨田工作室(www.ljbzkl.cn) 详细出处参考:http://jjgl.dlfu.edu.cn/onews.asp?id=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