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发布时间:2010-09-06浏览次数:110
各院、系、班级:
经学校研究决定于9月8日(星期三)最后一次为学生补办2010-2011学年第1学期重修手续。具体安排如下:
一、办理程序:学生在交费前必须到本人所在院(系)办公室开票,然后在学校指定的时间交费。
二、办理手续具体时间:
9月8日(周三)下午13:00~15:30。
三、 办理手续地点:
獐319教室。
其它要求详见教务处8月26日发“关于办理2010-2011学年第1学期重修手续的通知”。
教务处
2010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