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选调应届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的通知
各总支、职业技术学院党委:
按照省委组织部和省人力资源社保厅《关于继续从高等学校选调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的通知》(辽组通字[2010]62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11年选调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调名额及条件
(一)选调生名额:2011年我校选调生名额为2名。
(二)选调生应具备的资格和条件:
1、政治素质好。中共党员(预备党员),本人自愿,服从分配,有志于从事基层工作并有发展潜力;
2、成绩优良。综合评分居本班级前10名,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外语水平达到国家英语四级或相应的标准;
3、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本科生须担任班长以上学生干部,研究生应具有大学和研究生期间担任班长以上学生干部的经历,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4、思想品质好。作风正派,团结同学,遵守纪律;
5、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硕士毕业生的年龄在28周岁以下;
6、身体健康。
选调生推荐人选应为辽宁生源。
二、选调工作程序
1、学校公开选调条件、分配名额、推荐选拔程序。
2、各院(系、部)组织毕业生自愿报名,并严格依据选调生资格和条件确定推荐人选。
3、组织部对院(系、部)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发现不符合选调生条,将取消其报名资格。经校党委同意后上报省委组织部。
4、省委组织部对各高校推荐的选调生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5、省委组织部会同省人社厅统一组织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笔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根据考录公务员的有关规定,对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届毕业生,依据笔试成绩,按照各高校选调名额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笔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4月下旬,由省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抽调有关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重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协调能力、组织纪律观念和学习成绩等方面情况。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情况和考试成绩,择优确定选调生初步人选。
6、组织体检,进行公示。5月上旬,学校组织选调生初步人选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由省委组织部委托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对查实不适合作为选调生的,及时进行调整。
7、7月初省委组织部在省委党校举办为期一个月的岗前培训。
三、时间安排及具体要求
请各院(系、部)通过一定的形式组织符合选调生条件的应届毕业生进行报名,并对报名人员严格按选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于
选调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是省委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及其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我校形象设计系统人本传播的重要渠道之一,是对我校人才培养质量的检验。望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做好成才引导工作,以严谨、公正的态度,切实做好此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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