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夏季,是容易引发食品安全问题、涉水安全问题和汛期自然灾害的季节。另我校两个校区因近期填海造桥、建筑施工、海边有养殖带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周边自然环境及治安形势相对较为复杂。为切实保证我校全体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上级传达相关文件精神,按校领导有关部署,要求各学院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加强对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指导和落实。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培养、灾害自救知识的学习,细化学生的日常管理。
二、严抓落实、责任到人
安全教育工作要严抓落实,分层次、分内容的开展工作并责任到人。
三、规范管理、认真记录
要严格按照学校、学院的相关管理规定,加强对学生的日常管理,各项工作的开展要做到有过程、有记录。
四、具体要求
1.实行学生在校情况周统计、月汇总制度。各学院要组织各班每周开展班级情况自查工作,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相关负责人签字,班导师、班长、团支书等(男女学生至少各1人)),确保掌握学院学生动态和去向,及时发现 “重点学生”。每月要将学生的在校情况汇总,作为学生工作月报抄送内容的第一项,内容包括学生在校情况,外出情况及其他说明的特殊情况。
学生离校外出,要向所学院、相关部门履行请假审批手续,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校者,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实行重点学生(事件)跟踪制度。对于已经确立为学院的重点学生,要有专人负责,定期、不定期开展工作,并记录在案;对于确立为重点事件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进行跟踪,适时开展工作,并记录在案。
3.严格规范班会制度。对于学校、学院传达的重要事件,除开展年级大会及其他形式宣传教育外,必须以班会的形式进行落实,并对班会传达内容形成书面材料,参加班会全体人员签字,因故未能参加者,事后要补充记录,并统一存档,确保班级每一位学生知情并签字(特殊情况可以其他形式传达)。
4.加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培养、灾害自救知识的学习。严禁学生到海边自行烧烤或到没有正规营业执照摊点就餐;严禁学生到室外浴场及其他不安全水域游泳;严禁学生夜里、恶劣天气出行,私自参加各种有安全隐患活动。
学生工作处
201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