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沈阳和大连试点工作为例
项目负责人:张瑜
主要研究内容:当前,我国正处于环境污染事故的高发期。仅2007年国家环保总局接报处置的突发环境事件达108起,平均每两个工作日1起。7555个大型重化工业项目中,81%布设在江河水域、人口密集等环境敏感区域;45%为重大风险源。中国以钢铁、煤炭、纺织、食品为主的工业生产,具有大量消耗资源和粗放经营的特点,使得环境污染日益加剧,生态破坏愈益严重,地方环境污染事故频繁发生,严重污染环境,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从辽宁省环境数据统计看,目前辽宁省重点环境风险企业528家,其中在敏感目标附近300家;从环境事故看,2006年22起、2007年18起、2008年23起;从事故损失看,2006年38.5万元、2007年21.5万元;从事故赔偿看,2006年2.5万元、2007年3万元;从事故罚款看,2006年30万元、2007年22万元。辽宁省的环境问题日益突出,采取综合手段加强污染事故防范和处置工作,成为当前环保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通过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利用保险工具来参与环境污染事故处理,将有助于降低环境风险,提高环境风险处置能力,切实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减轻政府负担,维护社会稳定。因此,在辽宁省构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势在必行。
项目来源: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
起止时间:2009.11—2010.11
项目组成员:周跃、曾雅、贺义雄等